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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信件编号 1118 类型 监督投诉 提交日期 2015-11-19
标题 上元南都取暖费为什么高?
内容 尊敬的领导,今天我去上元南都物业交取暖费,被告知取暖收费标准是21元/平米,宁晋县物价局11月12日公布的标准是19元/平米,我想知道为什么?
回复人 宁晋县住建局、物价局 回复日期 2015-12-16
答复内容   您好,接到问题询问后,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查询,经了解该小区锅炉已列入拆除范围,环保部门要求该小区在与新的热源企业签订合同并进行施工时,方可使用锅炉取暖,经政府多次协调,目前该小区业委会正在和邢台一家污水源供热公司进行谈判,该小区暂时用锅炉供热,由于供热主体不一样,所以较全县的供热价格也不一样,如有疑问可直接找业委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咨询,也可申请物价部门进行核算(住建局)。
      经查上元南都是我县唯一一家家用燃煤锅炉供热的小区,该小区锅炉已列入拆除范围,目前尚处于过度阶段,因此供热价格与其他小区不一样,物业公司已向我局提交了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供热协议,供热价格为每平米21元。我局根据你留言反映的情况已要求上元南都物业公司尽快向我局提交供热成本资料(物价局)。